立即下载
“五措施”严查建设工程违法行为
2013-06-20 15:16:37 字号:

  雨花区新闻网6月20日讯(城乡建设局供稿)为认真落实市住建委《关于集中整治建设工程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,结合雨花区“转作风、解难题、抓关键、见实效”和“六个走在前列”活动大竞赛,雨花区城乡建设局按照“消除执法死角、严格规范整治、加强指导督查、加大处罚力度”的工作思路,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整治,全力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,消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,营造公正公平的建设市场环境。

  此次排查重点对四类建设项目进行:1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;2、未依法招投标,擅自确定施工单位的建设项目;3、不按照经审查合格备案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的建设项目;4、将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。

  此次集中整治的主要措施包括:1、组织执法排查。通过细致的排查,建立违法违规建设工程排查工作台账。2、组织专项督查。通过现场督办、限期整改措施,强化责任的落实。3、组织讲评通报。对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专题讲评、专题通报。4、组织执法处置。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建设工程,要加大执法处置力度,依法查处。5、组织联动执法。在现场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市场行为及时报告专项办。执法部门对拒不配合行政执法行为,经教育不改的违法违规建设工程项目,将申报市建委,对相关项目采取停发施工许可证、停办预售许可证、停办竣工验收、停办网签业务、上报诚信记录、加重行政处罚等措施。

  本次集中整治一共分为五个阶段: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(2013年6月15日-6月20日);第二阶段为巡查摸底阶段(2013年6月21日-7月5日);第三阶段为集中处置阶段(2013年7月8日-7月26日);第四阶段为督查督办阶段(2013年7月29日-8月9日);第五阶段为总结通报阶段(2013年8月12日-8月19日)。强化执法检查,推进依法治理。雨花区城乡建设局遵循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的原则,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,营造良好的环境而不懈努力。

来源:雨花区新闻网

作者:城乡建设局

编辑:周哲文

点击查看全文

回首页
返 回
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