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花区新闻网3月20日讯(通讯员 杨璐)“欧阳主任,太感谢社区了,物业公司已经对我家的物业费进行了调整,还是按原来的标准收取,为我们减轻了不少负担。”3月20日一早,侯家塘街道韶山路社区居民曹建找到社区欧阳主任,表达了自己的感谢之情。
曹建夫妻没有固定工作、没有稳定收入、没有专业技能,只能靠做零工来维持家庭开支和女儿的教育费用。一直不愿申请国家救助的夫妻二人于2011年对自家住房进行了改造,每月能增加一千余元收入,让这个困难家庭的生活条件大有改善。今年3月18日,曹建突然收到物业公司的通知函,表示由于房屋使用性质变更,物业费标准将由原来每月47元上调至350元,这势必给曹建一家的正常生活造成极大影响。欧阳主任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,找到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情况说明,负责人答应取消上调的要求。
随后发生的事,却让人颇感意外。原来,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得知消息后,要求公司坚持原来的决定,因为物业公司没有为某个人降低收费标准的先例,国家也没有相关文件可以参照。面对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强硬态度,欧阳主任详细陈述了曹建及其家庭的特殊性。在欧阳主任晓之以理、动之以情的说服下,最终,物业公司还是放弃了提高收费标准的要求。
来源:雨花区新闻网
作者:杨璐
编辑:周哲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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