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花区新闻网4月26日讯(通讯员 邓静如)农民失地又失业已成为一些地方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“难症”。在加速推进城乡融合、彻底打破二元结构的时代背景下,本着农民利益最大化的原则,洞井街道深入探索实践、率先创新机制、多措并举联动,形成了被征地农民可持续增收的动力体系和激励保障,让被征地农民一直留在创业就业的“春天里”。
完善创业富民政策,鼓励被征地农民就业积极性
街道强化政策扶持,制定并出台《洞井街道创业富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洞井街道办事处关于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了近几年推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和创业的工作的任务、方法、程序和要求。积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、财政贴息、场地安排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,为创业者提供最优的服务和最好的保障。制定并下发了《洞井街道创业富民奖励办法》及工作细则,进一步调整创业富民政策,明确了宣传、奖励和表彰的办法。连续6年设立100万元就业创业基金,鼓励失地农民再就业。
创新发展集体经济,增加被征地农民资产性收入
街道出台了《生产安置项目建设统筹的指导意见》,鼓励自主开发项目、合作开发项目,禁止零散开发或一次性买断土地的做法。盘活以生产安置用地为核心的集体资产,在集体权益保障、土地使用和管理政策上进行创新,建立“分权不分产、发展不分地、营运不经营、分红不分本”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,为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提供了有力依托。出台《关于推进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,对村级集体资产实行股份化改造,赋予农民长期而稳定的股权,减轻农民对集体的依赖,实现土地、资本、人口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,加速被征地农民向股民转变。
强化服务体系建设,扩大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度
规范平台建设,不断夯实街道劳动保障站专职、专心和专业“三专”工作基础,实现了工作机制的突破。配套规范了社区(筹委会)社保工作人员队伍,形成街道、社区、居组三级服务网络,为就业和创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工作保障机制。加大对各社区(筹委会)责任落实、资金配套的考核,共同引导和促进更多的失地农民积极就业创业。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,把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同加强城市的绿化、环保、卫生、交通、便民服务等事业结合起来,既使失地农民实现再就业,又使城市发展受益。深入持久地宣传就业创业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,大力选树和宣传典型,弘扬创业精神,引导失地农民切实转变观念。
加大职业技能培训,增强被征地农民就业竞争力
街道设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和创业培训基地,重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、创业知识培训和家庭理材的夜校培训,打造“新市民远教夜校”,创建社区学校,切实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综合素质。引导农民立足自身条件自主创业,就近了解劳务市场和各行业的劳动力价值,发现灵活就业空间,及时介入,增强其在现代城市社会体系中生活、发展的适应性和竞争力。
拓展就业信息平台,提高被征地农民就业成功率
从09年开始,打造了“就业直通车”、“失地不失业,就业我帮你”、“春风行动”、“雷锋号就业服务队”等大型招聘活动,为失地农民提供岗位三千多个,吸引了四千余人次求职者,共发放宣传资料五千余份。同时,建立健全就业信息服务机制,建立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,免费提供政策咨询、失业登记、指导帮扶等优质高效的无缝对接服务。将农民就业服务工作直接延伸到组,确定妇女组长为信息员,并重点安排工作资金,保障区、街人力资源市场的就业信息及时发布到社区和社区筹委会。每年通过信息获得就业的人数都在300人以上。
重视产业发展导向,挖掘被征地农民就业新潜力
街道积极推动产业转型与充分就业互动,为农民生产方式非农化、三产化提供强大产业支撑,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。街道以雨花区打造中部现代服务业中心为契机,鼓励发展生产生活性服务经济,大力发展酒店餐饮、文化娱乐、康体休闲、中介服务、居家养老、社区服务等产业,积极吸纳失地农民就业创业。加大对服务型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,对较多吸纳失地农民就业的服务型企业,协调落实税收、专项补贴等优惠政策。大兴创办小微企业之风,实现以创业带就业的“倍增效应”,充分挖掘被征地农民就业的新途径。
来源:雨花区新闻网
作者:邓静如
编辑:周哲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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